交通部长陆兆福:将于2020年1月在巴生谷开启电召摩托车服务,测试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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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ke hailing

我国政府曾经表示将会同意允许印尼的电召摩托车平台来到马来西亚运营,但在允许运营之前,内阁就让青年及体育部和交通部一起拟定有关电召摩托车的管理条例。而如今我国交通部长陆兆福就在国会上指出将会2020年1月正式开始电召摩托车(bike-hailing)的服务,但这项服务将会以概念验证(POC)的形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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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公正党Setiawangsa国会议员 Nik Nazmi的提问表示目前交通部正在制定电召摩托车的法律框架以及行政准备的工作。同时他也表示电召摩托车的服务概念验证将会在明年1月在巴生谷开跑,为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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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陆兆福也指出,目前内阁已经同意电召车营运商管制电召摩托车的服务,也会与电召车服务受到相同的条款约束。而在立法修正的过程需要时间,必须经过国会辩论以及通过法令,同时也同意让有意提供电召摩托车服务的电召车运营商来进行概念验证。另外中介公司准备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及商业用途的摩托是通过《1987年公共交通法令》、《商用车辆执照管理局法令》及《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来获得有关执照。

执行概念验证所需遵守条规:

1.只能在吉隆坡执行;
2.公开给所有本地注册公司参与;
3.驾驶员必须拥有完整的执照和不能小于18岁;
4.只能载1名乘客,而乘客也不能小于18岁;
5.提供制服和符合规格的头盔给驾驶员,包括穿上有标志的衣服,使用的摩托车也要有清楚的标志;
6.要为驾驶员、乘客和第三方准备保险;
7.摩托车龄不可超过5年,已注册和不可在黑名单,至于所使用的摩托车型则没有限制,但不能使用陆路交通局不允许的改装摩托;
8.必须记录乘客资料,包括性别、年龄、载送起点和目的地,距离等;
9.必须遵守所有的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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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w Chun Loong

从这立下起点,直接撑到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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