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社交媒体上就充斥着不少激进,充满威胁性以及煽动种族性的帖文,尤其是在最近这些帖文更是出现的越来越多,对此在刚刚(10月15日)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 MCMC就发布文告警告社会大众,如果涉及在互联网上传播恶意言论,将会被当局以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条规定来控上法庭。
https://twitter.com/SKMM_MCMC/status/1316598522280435712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在文告中表示,凡是在网络上发布或是分享任何关于虚假,淫秽和危害社会安宁的内容,当局将会根据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条下被审讯,被判罚的犯罪者最高可被判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是两者兼施。同时MCMC也表示,如果民众看到任何恶意诋毁的言论,都能向当局或是警方提出举报。
虽然大家都能享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不过发布任何一个贴文时,都需要大家思考清楚,这是否是正确的以及这是否严重危害了社会大众,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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