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在网上发布假确诊人数消息的人士要注意啦!昨天政府在宪报2021年紧急状态(基本权利)(2)条例,任何散播关于新冠病毒或紧急状态假新闻的人士,可被罚款最高RM10万或坐牢不超过3年,又或者两者兼施。

这份宪报文件是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所签署,宪报刊登日期为3月11日,而上诉条例将于今天(3月12日)生效。
根据此条例,以任何方式意图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公众恐惧或惊恐,包括制作、提供、出版、印刷、分发或散步任何假新闻包括虚假新闻的刊物,也属于犯罪,一旦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RM10万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同时,法庭也可以命令被判有罪的个人,向受影响的当事人道歉。若不遵守判决的人士,也属于犯罪,将面对最高罚款RM5万,或监禁一年,或者两者兼施。
根据宪报,此条例也涵盖所有形式的媒体,像是可以暗示文字或想法的文章、视频或者录音。

拥有被认为包含假新闻资料的个人,必须在警察或授权人员发出指示后的24小时内删除出版物,违例者将被处以不超过RM10万的罚款,并每日追加RM3000的罚款。
任何受到假新闻影响的个人,也可以单方面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删除有关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