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955 年劳工法令就规定,雇主必须在每个月的第 7 天前支付员工们的薪资,但目前国内职场上并无任何机制去监督薪资支付。
为此,我国人力资源部就将落实电子薪资(e-wages)系统,以确保雇主们不会拖欠员工的薪水!
人力资源部就表示,该部门有意在近期内落实 “电子薪金” 系统,以监督雇主们是否有按时支付薪资给予雇员们。而落实该 “电子薪金” 系统就能确保雇主在支付薪资给予员工时,保持透明化,避免遭受操控。这也同时确保了职员的权益和福利,而且若是雇用外劳的话,也能保护我国国家形象和信用。
像是日前我国就发生了一宗,因雇主拖欠员工薪水而导致的悲剧案件。一名巴基斯坦籍外劳,不堪老板拖欠 5 个月薪水,便上载影片控诉老板逼他走上绝路,最终在建筑工地自尽。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其实雇主是不能使用现金来支付薪水的。根据马来西亚 1955 年劳工法第 25A(1)就有阐明,所有薪金必须通过银行户口发给员工,若是以现金方式发薪则为违例。若要以现金支付薪水,雇员必须签署一封要求现金发薪的信件给予雇主,并获得批准,否则就是属于抵触 1955 年劳工法令 25A(1)条文。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