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也有责任!MCMC : 电讯商需依据合约向用户提供最佳服务,但用户也需要配合解决问题!

0
Untitled 2 5

早前,有消费者指控电信商所提供的网速与本身签购的不符,相信大家平时也面对同样的问题吧!今天,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呼吁我国通讯与多媒体服务供应商需依据与用户之间合约协议,向用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https://www.facebook.com/SuruhanjayaKomunikasiMultimediaMalaysia/posts/4121384397887985

根据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透过文告指出,该局要求通讯与多媒体服务供应商应该依据双方合约内所签署的协议向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该优质的服务指的是从安装、使用期间的服务素质、快与准的投诉管理及提供专业的态度面对顾客。

此外,当局也要求用户当有任何有关通讯与多媒体服务的投诉,可以依据消费者守则(GCC)的规定向供应商投诉,并从中获得解决。当局表示,用户本身也要配合服务供应商来解决问题,否则用户无法享有自身的权益。此外,用户也有权利去终止合约,但也必须要依据合约里所设下的条款,否则将会被供应商收取不必要的终止费。

若大家依然感到不满意,可以点击这里进一步向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进行投诉!

 

 

Source :

About author

订阅
通知
guest

0 Comments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0
希望听到您的想法,请评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