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马来西亚政府就宣称从今年 2021 年起,将援引相关法条来对付违规的电动踏板车(E-Scooter)骑士。随后,马来西亚个人电子车协会(PEV Malaysia)就表示,他们已经与陆路交通局(JPJ)商讨电动踏板车监管事宜。
尽管大马警方已经宣布全面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电动踏板车(E-Scooter),但唯有吉隆坡市政局(DBKL)尚未完全禁止使用电动踏板车。
根据《The Star》报道指称,吉隆坡市政局(DBKL)正在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工作,以涛涛是否可在该地区使用电动踏板车。
有关当局已从各个政府机构获取数据,如:交通部、陆路交通局、警方和马来西亚公路安全研究所(MIROS),最终的决定将于本月中作出宣告。
吉隆坡市长拿督马哈迪就表示,E-Scooter 公司已与市政局联系,要求政府允许民众在市中心指定的区域使用个人交通工具(Personal Mobility Vehicles)。
此外,他也表示该次的研究非常重要。因为从今年 1 月份起,大马警方已经禁止民众在公路上行驶电动踏板车,只允许在公园或是购物中心范围内使用,一旦违规的初犯者可被罚款 RM300;重犯者则可最高罚款 RM1000,或监禁最多 3 个月。
市长表示,在早在 2017 年的东南亚运动会和东盟残疾人运动会上,当局就曾与 Obike 合作。但是,后者突然停止运营,所以市政局必须从各个地区收集被废弃的脚踏车,而且有很多脚踏车都被丢弃在河流中、沟渠、后巷等等。因此,市长表示该问题不会再次发生。
据悉,市政局在 2020 年 9 月 12 月期间,共有 248 辆放置在武吉免登、安邦路和吉隆坡中央车站的电动踏板车被充公。
此外,E-Scooter 共享平台——Beam 也与市政局进行商讨,根据该平台副总裁克里斯托弗希尔顿(Christopher Hilton)就表示,将会提供规范的解决方法,希望与所有有关单位继续合作。
他们也承认在过去 18 个月内,有被充公的电动踏板车,但每次不超过 20 辆。
为提倡责任性使用,Beam 公司已实施一个虚拟停靠系统。该系统可以跟踪骑士,并鼓励骑士将电动踏板车停靠在指定位置。该平台也设立 24 小时的热线,以提供民众举报有关电动踏板车乱置放或是被丢弃不妥当等的问题,并承诺将在 90 分钟内回收该电动踏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