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差提早结束合同不是犯法!MCMC受促阻止电讯公司向用户罚款,需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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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c 受促

相信不少用户在签购上网配套后,都没有得到相应的上网速度和体验。马来西亚消费者运动(MCM)和槟城消费者协会(CAP)两个消费者团体已敦促政府终止对消费者不公平的电讯合同,他们表示,若电讯公司没有给予用户当初承诺的上网体验,用户在取消服务时,合同应该被取消,且用户不应该被罚。用户通常在签购配套时,电讯公司基本上会规定24个月的合约绑定,如果在合同结束之前终止,用户则需要面对罚款。

MCM秘书Sukhdave Singh指出,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的问题,一直都是用户的烦恼。Sukhdave向FMT媒体透露,这样类型的合同应该属于非法的,因为它没有保护消费者,而是为了符合公司的利益。Sukhdave 补充,用户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没有得到当初电讯公司承诺的上网速度,就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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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目前大马各大电讯公司上的合同都没有这个条规,因此消费者无法在不违反罚款条款下退出,甚至觉得消费者的权利已完全被滥用。他表示,MCMC应该对这类的问题多加留意,并建议MCMC设立一个法庭来审理有关电讯问题的投诉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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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总裁Mohideen Abdul Kader称,现在正是政府介入的最好时间,让受屈的用户可以选择退出,而不会因糟糕的互联网服务受到惩罚。他也透露,用户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有责任提供良好的服务。

对此,他也建议修改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允许用户在电讯公司提供糟糕的上网服务时取消合同,也不需要支付费用。

现在在复苏计划阶段,越来越多大马人民依赖互联网来工作,Mohideen也表示,差劲的网络服务或许会导致他们无法工作,拖慢整个进度并失业。

MC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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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huii

跌倒就跌倒吧 因为躺着真的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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