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告,2020年1月至今年8月为止,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一共调查了高达69宗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散播的色情内容案例!
据了解,所有调查都是根据《1998年通信及多媒体法令》下的条文展开调查的案例。不过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席法杜拉苏海米表示,目前暂没有案例遭到提控、罚款、发警告信或者转交警方处理。
他表示:“基于证据不足、内容已删除、用户虚假注册、嫌疑人在国外或无法识别、网站被阻断或投诉人不想继续提控等因素,从而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他重申,每个社交媒体都有自己的使用条款,而色情内容往往是违反使用条款的。社交媒体平台对付用户违规行为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其他用户举报、或者社交媒体监管机构或平台内部监控。
不过他最后也补充到,虽然涉及散播色情内容的社交媒体平台供应商并不在马来西亚,但只要内容涉及色情,就将可以根据《1998年通信及多媒体法令》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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