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 GSC 和 TGV 才宣布,原定 7 月 7 日在大马上映的《雷神4》将延期至 7 月 21 日才上映,但随后又表示《雷神4》上映时间将无限期延迟,需等待 Disney 另行通知,最终《Thor: Love and Thunder》(雷神4)终究不会在马来西亚上映。
而在昨天( 8 月 10 日)通讯及多媒体副部长证实,《Thor: Love and Thunder》(雷神4),因为影片内容涉及男女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LGBT)元素,因此才不被大马电检局通过,最终不在马来西亚上映。
除此之外,通讯及多媒体副部长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伊斯兰党上议员提出的附加提问时强调,政府在管制 LGBT 事务上,将继续与宗教机构严密监督及打击那些“宣导 LGBT 元素的人”。
副部长表示,政府将会极力阻止任何试图在我国通过电影或是 TikTok 短视频宣导 LGBT 元素的影片内容。最后副部长表示“《Thor: Love and Thunder》(雷神4)就是最新一部不过关的好莱坞电影,因为影片内容存有上述因素而被禁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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